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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凤岗村、秀山村、中新镇五联村43.948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保证土地成片开发建设,提高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凤岗村、秀山村、中新镇五联村土地征收面积为43.9485公顷(折合659.227亩)。该地属集体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土地产权人为朱村街朱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三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朱村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朱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朱村村第十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朱村街朱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温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太龙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朱村街秀山村蕉冚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江屋排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朱村街秀山村黄塘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曾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共有,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刘屋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朱村街凤岗村刘屋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官庄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凤岭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凤岭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中新镇五联村下围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五联村骆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集体,现状地类涉及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用地。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城市道路用地(S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供水用地(U11)、环卫设施用地(U22)、消防设施用地(U31)、公园绿地(G1)、水域(E1)。

红线范围内各村报批地类计算表

项目名称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用地

总面积(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村、凤岗村、秀山村、中新镇五联村43.948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朱村街朱村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4.7892

0.9205

0.0173


0.0197

5.7467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0.0048





0.0048

朱村街朱村村第十股份经济合作社


1.1795

0.4615

0.0744


0.037

1.7524

朱村街朱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朱村村第十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4934

0.1204




0.6138

朱村街朱村村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

0.5013

0.0912

0.0415

0.1125



0.7465

朱村街秀山村温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0.6665

0.2889

0.0286


0.0342

1.0182

朱村街秀山村太龙股份经济合作社


2.4241

0.2547



0.1942

2.873

朱村街秀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0.0347


0.0004

0.0053


0.0404

朱村街秀山村蕉冚股份经济合作社


1.0655

3.8557

0.3074


0.3001

5.5287

朱村街秀山村江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秀山村江屋排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4488


0.0003



0.4491

朱村街秀山村黄塘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0.0242

2.0681

0.0048

0.2311

0.8621

0.0057

3.196

朱村街秀山村龚官田股份经济合作社


13.1994

0.5368

0.7023


0.0058

14.4443

朱村街秀山村打石楼股份经济合作社


1.3833

1.4155




2.7988

朱村街秀山村曾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1.077

0.1248

0.0348



1.2366

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庄水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1281




0.1281

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共有






0.0121

0.0121

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172

0.0171

0.2839

0.1289

0.2823

0.3834

1.1128

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0.3139




0.3139

朱村街凤岗村刘屋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上围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下围第九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121




0.0121

朱村街凤岗村刘屋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


0.1923

0.0155

0.0032


0.0034

0.2144

朱村街凤岗村官庄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0.1657

0.3518

0.0746


0.0006

0.5927

朱村街凤岗村凤岭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凤岗村凤岭第七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4996



0.2515



0.7511

中新镇五联村下围股份经济合作社


0.1064

0.0561

0.1059


0.0661

0.3345

中新镇五联村骆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0.0275




0.0275

合计(公顷)

1.0423

29.407

9.214

2.0732

1.1497

1.0623

43.9485


项目区位如下:


2022072703.png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262948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西路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84222313

电子邮箱:511313594@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201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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