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河沙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现对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河沙村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河沙村项目
2.改造方式、范围:本项目由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统筹更新改造,改造范围涉及土地面积88.08万平方米。
3.项目概况:
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河沙村项目位于荔湾区大坦沙岛北部,西边、东边为珠江,南面为西郊村。附近的地铁站点有6号线河沙站。坐落于荔湾区大坦沙岛的河沙村,现状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较差,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并存在社会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村民借城中村改造改善居住生活环境的要求迫切。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河沙村项目属于大坦沙岛更新改造项目的一部分,大坦沙岛更新改造项目是广州首个打破三条村权属界线、整岛统一规划、实施连片更新改造的重点项目,采取政府为主导,三条村为改造主体,统一土地整理储备、统一规划、统一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统一城市管理的改造模式,建设成为“集商旅、滨水休闲、教育、医疗为一体,以健康医疗领域为主体的国际健康生态岛”。
目前河沙村动迁情况,整村共1515栋房屋,已签约1332栋(占88%),已收屋1085栋,已拆卸503栋;同时本项目已纳入广州市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根据《关于大坦沙岛地区更新改造规划的批复》(穗旧改复[2012]11号),大坦沙岛是广州市首个探索连片集约改造的试点,改造采取整岛统一规划、全面改造模式,其中村属集体用地以村(经济联社)为改造主体,采取“自主改造、协议出让”方式实施改造;国有用地由改造主体负责整合,并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实施连片改造。
(二)公示主要事项
1.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建设的消息来源;
2.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3.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利弊;
4.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5.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造成的影响;
6.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
7.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持有的态度;
8.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六)风险评估主体及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风险评估主体: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报告编制单位: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间开 联系电话:13632254370
电子邮箱:fjk1126@126.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