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龙镇HL18G-06化龙大道西侧地块(二期) (广州市番禺区2024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 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水门村、草堂村地块。征收土地面积为10.8659公顷,地块权属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水门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地块征收后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后续将实施成片开发建设。
项目征地红线如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84222313
电子邮箱:511313594@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