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龙镇大埔路(西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主席令第3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属下的集体土地4732.98平方米(折合7.10亩),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拟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黄埔区新龙镇,北起创新大道,南至大埔路东段。
(二)拟征收土地征收目的:新龙镇大埔路(西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732.98平方米(折合7.10亩)。
拟征(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1983164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广汕八路333号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05日